招聘信息
重磅!公务员招录30196人!10省市省考、选调生招录公告汇总!转给求职者!
发布时间 : 2022-11-08 12:00
信息预览
01上海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2645名公务员
0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9272名公务员
03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7351名公务员
04黑龙江省2023年度定向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1470人公告
05江苏省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1139人公告
06北京市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招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950人公告
07山东省选调2023届优秀大学毕业生1630名公告
08宁夏招2023年招录选调生175人公告
09四川省选调2023届优秀大学毕业生2320名公告
10重庆市集中选调2023届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600人公告
11广东省选调生招录2644人公告
01上海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2645名公务员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上海市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上海市2023年度各级机关及单位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至2004年11月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以后出生);
........
(七)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对特别优秀居村干部和报考公安机关特警人员,可以适当调整报考年龄和学历要求);
招录职位明确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
二、考试报名办法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上海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招考简章》通过上海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www.shacs.gov.cn)面向社会发布。
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时间为2022年11月4日0:00至10日12:00,报名网站为上海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www.shacs.gov.cn)。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2年11月4日0:00至10日14:00。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后,可进行网上缴费(报考残疾人专项招录职位无需缴费)。网上缴费的时间是2022年11月4日0:00至11月11日12:00,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2年12月7日10:00至12月10日18:00在上海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并在提交相关资料且经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审核确认后,按规定办理减免手续。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笔试时间为2022年12月11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30 申论
下午 13:30-15: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6:15-17:15 专业科目
上海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在上海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发布。
公共科目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分A类和B类两类试卷,“招考对象”为“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的职位考A类试卷,“招考对象”为“不限”的职位考B类试卷。
专业科目笔试分为《政法》《政法(基层人民警察)》《信息技术》《卫生健康》。
报考公安司法机关基层人民警察政法职位的,“考试类别”应选“B类”,“专业科目”应选“政法(基层人民警察)”。
报考公安机关特警职位考生需进行特警专业能力测试。
0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江苏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江苏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全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2023年度,全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以下简称参照管理)单位将考试录用9272名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报考条件
.......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报考者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二)考录对象及有关要求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或者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时,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者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如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
2.省级机关职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或者户籍限制,如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者户籍要求按照招考职位所在地的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省属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单位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者户籍要求按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执行。设区市以下机关(单位)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者户籍要求由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并在招考简章中公布。
二、报名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录用计划、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门户网站(www.jszzb.gov.cn)、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jshrss.jiangsu.gov.cn)及各设区市党委组织部门户网站(见附件2)。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录的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省级机关职位报名网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业务子网——江苏人事考试网(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
各设区市职位报名网址:见附件2。
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职位报名网址与其所在设区市职位报名网址相同。
全省特殊专技职位报名网址与省级机关职位报名网址相同。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8 日9∶00至11月14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1月8 日9∶00至11月16日16∶00;缴费时间:2022年11月8日9∶00至11月17日16∶00。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并在报考职位所在考区参加笔试,全省特殊专技职位统一在省直考区(南京)参加笔试。2022年11月8日9∶00至11月14日16∶00期间,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2年11月14日16∶00至11月16日16∶00期间,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录用程序。
2.报名结束后,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小于开考比例的职位,由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核减录用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相关网站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9∶00-16∶00。
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员,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报考职位所在地的人事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2年12月14日9∶00至12月16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032023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一、招录计划
2023年全省各级机关单位计划招考公务员7351名。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86年11月12日至2004年11月11日期间出生,下同),2023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1981年11月12日至2004年11月11日期间出生,下同)。
2、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现任村“两委”正职的,以及在村级组织换届前担任村“两委”正职,换届实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后,改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的人员,年龄18至40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1991年11月12日至2004年11月11日期间出生,下同)。
4、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2023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报考浙江警察学院和浙江警官职业学院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2023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18至40周岁。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狱医)职位、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狱医和心理矫正职位的,年龄18至35周岁。
5、报考各级共青团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28周岁(1993年11月12日至2004年11月11日期间出生)。
6、除专业技术类职位和特殊职位外,报考省级机关单位和杭州、宁波两市市级机关单位的,均须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7、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类职位的,应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取得C类资格证书的人员,仅限于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参加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已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先行报考。
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3年2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招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1日9时—11月15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1月11日9时—11月17日17时。
网址:浙江省录用网(gwy.zjks.gov.cn)。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职位要求和报名网站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11月13日17时前,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报考比例不足1:8或超过1:80的职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招录机关对其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报考专设残疾人职位的人员,在报名网站填写本人身份及残疾证信息,由各级残联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后,再进行注册并选择职位报名。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2年11月18日9时—11月21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专设残疾人职位的人员,免收考试费。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2年12月13日9时—12月18日17时。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04黑龙江省2023年度定向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一、选调单位
1. 省直有关机关单位(具体见附件2)。
2. 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庆市、鸡西市、双鸭山市、伊春市、七台河市、鹤岗市、黑河市、绥化市、大兴安岭地区市(地)直有关机关单位(具体见附件3)。
3. 部分县(市、区)直有关机关单位(具体见附件4)。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1. 招录范围的高校2023年在校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优秀毕业生。
2. 全日制本科在招录范围的高校就读,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3年在校(国内高校)应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全日制本科或硕士在招录范围的高校就读,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3年在校(国内高校)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
三、选调程序
1. 人选报名。报名时间为10月31日8:30至11月15日17:30。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登录“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http://gongxuan.ljxfw.gov.cn),点击“报考人员入口”,进入定向选调生报名端口。
2. 资格审查。
3. 学校推荐。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及时从报名系统正反面打印1份《黑龙江省2023年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报所在院系审核盖章,学校就业指导部门根据选调条件提出推荐意见。考生在11月18日17:30前将院系和学校盖章的《推荐表》正反面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分辨率300dpi)上传报名系统,《推荐表》纸质版待考察时由考察组收取。
4. 二轮选报。2022年11月18日10:00至11月19日11:30,通过“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发布各招录岗位报名数量情况。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参考有关招录岗位报名数量进行二轮选报(仅能修改本人的报考岗位信息,不能修改报名个人信息)。
5. 考试。黑龙江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四、管理和使用
选调人员试用期间在落编单位工作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中央组织部要求,省级机关选调生到基层锻炼时间不少于2年,并至少安排1年时间到村任职;市级及以下机关选调生到村任职2年时间。选调人员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
把选调生培养使用纳入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用人单位指定相关领导干部担任选调人员导师,对其进行传帮带,帮助选调生熟悉情况、增强本领、锤炼作风。用人单位为选调生建立成长档案,跟踪管理,精准培育。各级组织部门定期组织召开座谈会和谈心谈话。
选调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直接执行定级工资和车补标准,转正定级后级别工资高定两档。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并在职数限额内,博士研究生任命为二级主任科员,硕士研究生任命为四级主任科员,本科生任命为一级科员;考核不合格的,报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审核后,取消其录用资格。
招录到省直单位的定向选调生,每人给予1000元/月的租房补贴,连续发放5年。招录到各市(地)单位的定向选调生,享受当地人才引进相关优惠政策(详见附件6)。
选调人员在黑龙江省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通过考录、借调等方式离开黑龙江省,否则按照《最低服务年限承诺书》有关条款追究责任。
05江苏省2023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公告
一、选调对象及数量
2023年选调工作分两批进行,共选调1139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23年应届优秀毕业生。
二、选调条件
(一)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名校优生选调)
1﹒推荐报名。报考人员填写《选调推荐人选名册》(附件5),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院系党组织和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确定推荐人选。各高校推荐人选名册(Excel格式和盖章后的PDF格式)于11月3日前发至邮箱jssxds@126.com。
报考人员于2022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jshrss.jiangsu.gov.cn)的业务子网——江苏人事考试网,填报个人信息。每个考生只可填报一个职位。报名截止时间:11月4日16∶00;缴费截止时间:11月5日16∶00。
2﹒资格审核。有关省级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设区市委组织部对报考本单位(系统)本市人选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
3﹒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统一参加素质测试。素质测试以笔试形式进行,时间11月13日。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武汉、广州、成都、西安8个城市设置考点,考生网上报名时自行选择,素质测试考点一经选定,不再更改。准考证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1月11日至11月12日。
四、相关政策
1﹒县级以上机关职位选调(名校优生选调)录用人选,试用期满后,安排到基层一线锻炼不少于2年。乡镇(街道)职位选调录用人选,安排到乡镇(街道)工作不少于3年,其间在村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
2﹒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任职定级手续,并进行公务员登记;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一、选调和招聘对象
定向选调职位为北京市有关市级、区级机关和街道乡镇职位,计划选调400名。“优培计划”招聘职位为北京市市属企事业单位职位,计划招聘550名。
二、选调和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简章。如需咨询报名条件等事宜,请与选调或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可通过简章查询。
2.网上报名。凡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均可于2022年10月27日9:00至2022年10月31日18:00,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网址为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或“北京人社”APP“人事人才”栏目进行报名。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请于2022年10月27日至2022年11月1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4.组织推荐。考生填写《北京市选调生推荐表》或《北京市“优秀管理人才培养计划”报考人员推荐表》上交各高校党委组织部门审查推荐。
5.打印准考证。考生审核通过后,可于2022年11月9日9:00至2022年11月13日9:30期间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6.笔试。报考定向选调生职位或“优培计划”Ⅰ类职位的考生参加统一笔试,仅报考“优培计划”Ⅱ类职位的考生不再安排统一笔试。笔试计划于2022年11月13日(周日)上午9:00—11:30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武汉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7.资格复审。
8.确定首批面试人选名单。根据考生资格复审情况确定首批进入面试人选,该名单将于2022年11月26日在报名系统公布。
9.调剂。
10.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11.确定综合成绩。
12.体检。
13.考察。
14.公示。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选调或聘用人选,名单在报名系统进行公示,定向选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优培计划”招聘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15.办理录用手续。公示无异议的,各定向选调或“优培计划”招聘单位与拟选调或聘用人员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分别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或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并协助办理户籍迁移等相关手续。
07山东省选调2023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一、选调范围和数量
面向2023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优秀毕业生,分两批开展选调工作,共计划选调1630名。
第一批,面向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等16所高校毕业生实施定向选调。
第二批,面向国内外部分高校及相关专业(见附件)毕业生实施定向选调;面向全国普通高校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毕业生实施常规选调。
三、报名和考试
(一)第一批选调
1、报名程序
(1)提交报名信息(11月2日9:00—11月12日16:00)。符合条件且具有报考意愿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查看职位计划、提交报考信息、选择报考职位,点击“报名确认”后,等待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在资格审核前多次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
(2)查询资格审核结果(11月2日11:00—11月12日18:00)。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结果。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尚未审核或未通过审核的,在11月12日16:00前可以更改,逾期不能更改。
2、考试
(1)笔试。11月20日,地点设在校内或学校所在城市,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当调整。报考人员于11月18日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第二批选调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定向选调职位或常规选调职位。职位计划和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1)定向选调
①提交报名信息。符合条件且具有报考意愿的人员,登录“灯塔—党建在线”网站(http://www.dtdjzx.gov.cn/,以下简称“报名网站”),选择“录用选调生”中的“定向选调职位报名入口”登录报名。提交报考信息、选择报考职位,点击“信息确认”后,系统生成并提示下载《山东省2023年度选调生推荐报名表》(以下简称《推荐报名表》)。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②上传审核资料。
③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④报名确认。
(2)常规选调
①提交报名信息。
②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③报名确认。
(1)笔试。为方便考生,笔试时间安排在省公务员考试笔试当天下午。
082023年宁夏招录选调生公告
一、招录范围及名额
(一)招录范围。面向国内部分重点高校和宁夏区内部分高校2023年毕业的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国(境)外部分知名高校2023年应届研究生学历优秀毕业生招录(具体招录高校见附件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原民办院校、原独立学院、对口本科(高职本科)以及国家不承认学历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含高等教育所有阶段)不列入选调范围。
(二)招录名额。计划招录175名。具体招录职位和名额见《2023年宁夏招录选调生职位表》(附件2,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录程序
(一)组织推荐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通过组织推荐后,可于2022年11月8日9:00至11月18日18:00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nxpta.com)提交报考申请,上传经学校推荐、审核盖章的《报名登记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照片或扫描件进行报名。
(三)考试
本次招录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满分各150分,由宁夏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
1.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含《申论》)。
2.面试。面试在银川市设置考区(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主要测查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信息获取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等。
(四)岗位确定和体检
(五)考察和资格复审
(六)公示和录用
四、招录政策
选调生正式录用后具备公务员身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选调生工作办法》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和公务员登记;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09四川省面向国(境)外部分知名高校选调2023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一、选调范围
(一)人员范围
国(境)外部分知名高校(具体名单见附件1)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毕业且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全日制本科须有“双一流”建设高校或本次选调范围内高校就读经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国(境)外其他高校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毕业且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国(境)外部分知名高校(具体名单见附件1)就读且全日制本科有“双一流”建设高校或本次选调范围内高校就读经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也在人员范围内。
(二)专业范围
电子信息类、装备制造类、食品饮料类、先进材料类、能源化工类、数字经济类、规划建设类、交通运输类、生物医药类、生态环境类、现代农业类、地质矿产类、水利工程类、航空航天类、旅游管理类、现代物流类、电子商务类、现代管理类、思想文化类、社会工作类、对外开放类、中文类、教育类、法律类等学科(相关专业目录见附件2)。
二、选调程序
1.网上报名。符合选调范围、资格条件的人员,认真阅读公告后,于2022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至11月11日,由第一志愿所属的招录机关,按选调范围、资格条件和第一志愿要求进行。
3.职位调整。省直部门招录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选调名额之比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视情减少或取消该招录职位选调名额,并于2022年11月11日在报名网站公告。
4.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于2022年11月23日至11月27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二)笔试
笔试科目1门,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为2022年11月27日,考区设在北京、上海、深圳、南京、长沙、成都,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考区参加。
(三)面试
(四)签约
(五)体检、考察
(六)公示
(七)确定选调名单
(一)选调人员按所录用省直部门或市(州)党委组织部通知时间,持毕业证、学位证和要求的其他资料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且无正当理由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或不报到的,取消录用。
(二)录用到市(州)的,由市(州)党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职务职级空缺情况,结合考生所学专业、个人志愿、经历特长等,安排到市(州)、县(市、区)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并按规定办理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手续。
(三)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任职定级。录用后按照中央组织部有关要求,切实加强选调生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丰富工作经历。
(四)各级组织部门建立选调生信息库,加强对选调生的日常管理、跟踪考察。把选调生培养使用纳入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对表现突出的选调生,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条件,择优选拔进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或交流到上级机关和重要岗位。上级机关补充工作人员,拿出一定名额优先从选调生中遴选。根据各地人才工作有关政策,选调生可享受相关待遇。
10重庆市集中选调2023届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一、选调对象
国内普通高校2023届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境)外高校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选调名额
选调名额600名。
四、选调程序(一)职位查询
各区县(自治县)选调招录人数和有关专业要求详见《重庆市集中选调2023届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职位表》。考生结合自身实际确定拟报考职位。
(二)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于2022年11月23日10:00至2022年11月27日17:00登录七一网(www.12371.gov.cn)“选调生考试报名系统”,点击“集中选调”提交报考申请。
2.资格初审。由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原则上在报考人员报名后2日内完成初审。
3.查询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完整填报报名信息后2日内登录七一网“选调生考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22年11月30日17:00前完成网上缴费(根据渝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考务费标准为每科50元,两科合计100元)。
5.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2年12月7日10:00至12月10日23:00,登录七一网“选调生考试报名系统”,点击“集中选调”下载打印准考证(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三)笔试。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22年12月11日,在重庆市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面试。
(五)体检。
(六)考察和资格复审。
(七)公示。
(八)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者,签订分配协议书。协议签订后,学生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有违约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九)调剂。如有因体检、考察、考生本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首先在各区县(自治县)各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次序进行调剂。如不能满足调剂需要,由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另行确定调剂办法。
五、相关政策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到区县(自治县)报到后,由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在乡镇(街道)统筹分配,并按规定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公务员任职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按照中组部有关规定,选调生录用后到村任职2年时间。
(三)选调生在基层锻炼期满后,可参加上级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对工作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可择优选拔担任各级领导干部,或按程序纳入优秀年轻干部队伍进行重点培养。
(四)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可按规定享受所在区县同层次人才的引进优惠政策。
11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精神,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面向部分高校选调一批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我省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全省共计划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2446名,报考者可通过广东组织工作网(https://www.gdzz.gov.cn)、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hrss.gd.gov.cn)、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d.gov.cn)或“粤省事”微信公众号查阅具体的选调机关、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选调对象和高校范围
选调对象为部分国内高校2023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优秀毕业生,以及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取得学位并完成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部分国(境)外知名高校优秀全日制大学毕业生。选调高校范围见附件2。
报考者需以最高学历(学位)报考。报考者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境)外知名高校毕业生还应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以及专升本(专插本)、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民办分校的应届毕业生不列入选调对象范围。
三、选调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等规定的基本条件,且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二)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朴实,爱国敬业,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三)本科生24周岁以下(199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7周岁以下(199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放宽3周岁。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奖励人员、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大学毕业生。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品行存在问题,或者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不得作为选调对象。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选调生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推荐和资格初审。采取网络公开报名,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yxks/index.do)诚信报考。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6日9︰00至10日16︰00
1.报名。报考者通过《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职位表》查询职位信息,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2.推荐。报考前,报考者需填写《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表》(附件3),并由所在院系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中的任一部门审核盖章,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生人员联谊会等单位、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社区)党组织或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中的任一组织(单位)审核盖章。
3.网上注册和报名确认。报考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准确齐全填写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以及审核盖章后的《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表》电子图片(须为JPG格式)。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后应在报名截止前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4.资格初审。报名系统将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在报名截止前,报考者可改报其他职位。
5.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者可于2022年11月24日9︰00后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选调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报考者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环节时,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二)笔试。笔试共2科:综合行政能力测验、思维能力测验,各占笔试成绩的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时间为11月27日,在北京、广州设置考区。北京考区仅限就读院校(校区)所在地为北京市的考生选择。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完成笔试阅卷后公布成绩和合格分数线。报考者可凭身份证号码和准考证号码登录报名系统查询。